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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金融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2022-09-26 北京股权交易中心 1990

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金融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为规范和加强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北股交)各项业务风险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体系,规范风险控制工作,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保障公司健康、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章程》、《北京股权交易中心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北股交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金融风险的种类、级别

北股交金融风险主要包含管理类风险、经营财务类风险、环境社会类风险、系统类风险、信息类风险及其他风险。风险级别分为一般风险和重大风险,其中一般风险是指北股交在日常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影响范围较小,影响程度较低的风险;重大风险是指突发性的、影响范围较广或金额较大的风险,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管理类重大突发事件

1.北股交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北股交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2.北股交领导班子成员突然集体辞职、失踪、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或者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事件。

(二)经营财务类重大突发事件

1.北股交经营和财务状况持续、严重恶化,可能导致北股交业务无法继续开展的事件;

2.与北股交业务有关的涉嫌非法集资的事件。

(三)环境社会类重大突发事件

1.可能对北股交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安全事件;

2.国内外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政策变化,足以影响北股交业务正常开展的事件;

3.与北股交业务相关的10名以上企业、投资者、会员机构集体上访以及采取其他过激行为,或者虽然不足10名但影响恶劣的事件;

4.5名以上企业、投资者、会员机构集体起诉北股交的事件。

(四)系统类重大突发事件

北股交计算机系统发生系统性故障,造成大量数据资料丢失,或者导致业务系统、财务系统无法正常工作,可能对北股交业务有关的企业、投资者、会员机构或北股交利益产生损害的事件。

(五)信息类重大突发事件

1.网络上大量散布、广泛传播北股交负面信息的事件;

2.北股交在业务经营或者资金存管结算过程中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新闻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的事件。

(六)其他严重危及北股交业务稳定开展的事件。

二、处置机构及人员

北股交金融风险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为重大金融风险应急管理的非常设机构,发生重大金融风险后成立,处置终止后解散。指挥中心原则上由北股交领导班子、风控合规部人员及风险事件相关负责人员组成。北股交领导班子可以根据重大金融风险的发展态势,决定是否成立指挥中心。

北股交领导班子负责重大金融风险应急管理工作,承担以下职责:(1)审议职能部门制订、修改的金融风险应急管理规章制度;(2)指导职能部门搭建、完善金融风险应急管理工作体系;(3)北股交系统内金融风险信息报告的接受和处理;(4)监督、检查北股交金融风险的预防、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5)按规定向监管部门及股东报告北股交重大金融风险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北股交各业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承担以下职责:(1)负责本部门业务风险日常预警、监测和报告;(2)负责本部门业务风险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3)负责本部门业务风险信息披露工作;(4)撰写本部门业务风险工作总结,总结处置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处置程序和应急措施

金融风险发生后的处置流程主要包括核实评估、启动预案、事件处理和信息披露、终止预案。

核实评估:北股交领导班子在接到金融风险信息报告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核实、确认金融风险的具体情况,评估其是否属于北股交重大金融风险,审议职能部门提出的处置预案并部署落实。

启动预案:北股交领导班子根据金融风险的性质,决定是否成立指挥中心以及是否启动预案。

事件处理和信息披露:各相关部门在指挥中心统一部署安排下执行指挥中心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处置措施。金融风险事件出现后,北股交将及时予以公告,并可视情况需要单独或者同时采取调整交易时间、中止交易、终止交易等紧急措施。当北股交认为必要时,可以分别采取或同时采取要求所涉主体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公开谴责、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北股交将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及股东报告重大金融风险及处置信息。

终止预案:金融风险处置完成或导致金融风险的原因消除后,北股交领导班子可以根据发展态势,终止应急预案。